关于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
培训与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为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的指示精神,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标准于01年8月3日正式颁布,2003年开始实行全国统考,一年两次。各有关单位(公司)请按照通知招生要求,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培训、鉴定报名工作。
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专业技能人才证明可记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同时也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要求熟知政策法规和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并且,国家对此实行“就业准入”,从业人员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
我们的优势:
1、翻倍学时教学! 2、“名师坐镇”教材编委主讲!
3、高额奖学金激励! 4、考前冲刺班:考前信息预测,把握命题思路!
5、力争100%通过!
课程背景: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推出的白领职业资格之一,并规定今后企业人力资源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全国统考是对其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评定以及职业素质的检验,持有该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也是企业管理工作者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新起点。
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及劳社厅发[2001]3号文的通知精神,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认证工作,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仅可在全国范围通用,还可以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 在全球90多个国家获得承认。
课程介绍:
认证机构:-----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培训对象:-----各企业的经理、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及其他管理部门的经理及其管理人员等
考证时间:-----2007年5月、10月(二级、三级,每年5月、10月国家统一举办考试;(一级)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为试点考试)
鉴定方式:
人力资源的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技能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考核的题型包括计算分析题、问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 关于考试“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的介绍 ==============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接受报名 试点考试 不按照每年5月、10月考试。
考试时间:2007年11月18日(周日)
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技能考试
14:00--17:00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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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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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证书 |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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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及行业相关法律常识、劳动法、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统计学知识、计算机知识、写作知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资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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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持人力资源师证书+3年以上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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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学费 |
58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及考试和证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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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2007年11月18日全国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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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 |
2007年9月20日开课(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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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扎实的知识点传授+精辟的案例分析+针对性强的串讲 |
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单位工作证明复印件;4张两寸免冠黑白照片,3张一寸;填写《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