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35号令,决定在全国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的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多媒体教室,舒适的学习环境。现已开始报名。
【课程特色】
师资力量雄厚,小班授课,确保教学质量,通过率远远高于北京市平均通过水平;灵活的上课时间,学员可免费循环听课,如考试不通过可免费重修。
【适合学员】
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
大专学历,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
大专学历,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授课教师】
专家委员会资深教授授课、串讲。
【课程设置】
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法、劳动经济学、统计学知识、计算机知识、写作知识 、职业道德。
【颁发证书】
劳动部职业资格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学习教材】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基础知识)。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上册、下册)。
职业道德
【学习方式】
业余(周末)班。
【教学承诺】
学员可免费循环听课,如考试不通过可免费重修。
【报名手续和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张,相应年限工作证明一份,1寸、2寸照片各三张。
【考试方式和时间】
每年两次考试:5月和11月,分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均为笔试,另需参加论文答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