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校内专科学生升读本科学习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鄂教高( 2006 〕12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06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选拔校内专科学生升读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
①学生须是长江大学正式注册的 2006 届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③身体健康。
2 、报考要求
申请“专升本”的学生报考相应的本科专业,录取后,编入本科三年级插班组织教学。
3 、报名组织
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学生资格审查,组织学生报名。学生报名时每人交考试费 30 元,填写《长江大学 2006 年校内“专升本”报名申请表》(附后),报名结束后,将报名费以班为单位集中交计财处,凭计财处缴费单将《报名申请表》、学生《报名汇总表》(盖章的纸介质文档和 Excel 电子文档各一份)交招生与注册处。招生与注册处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院系组织报名时间: 6月19---21日;
院系交报名费、申请表、汇总表时间: 6月22日 ,逾期不再受理。
4 、考试科目
英语; 考试时间: 6月25日上午 8:30---10:30
5 、招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数,学校将招生计划按各专业注册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 5% 下达给各专业。
6 、考试安排
教务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阅卷、登分。 6月29日 --- 7月10日 将成绩在校园网上公布,供学生查询。
7 、录取方案
①录取分专业进行。各院系以专业为单位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 = 本次英语统考成绩× 30%+ 平时成绩× 70%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学校下达给各专业的“专升本”招生计划,在已修满学分的毕业生中,按1:1的比例确定预录取“专升本”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月1---7日)。无异议后于7月8日报招生与注册处。
说明: 1 、平时成绩按六个学期必修课的考试成绩进行计算(公选课和考查课不作计算),重修后合格的课程成绩按 60 分计。
2 、平时成绩计算方法:
∑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
平时成绩 = ?????????????
∑学分
②招生与注册处汇总拟录取名单,于7月10日向省教育厅报送,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确定录取名单,发放《长江大学2006年“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