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华中师范大学地处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风景宜人的武昌桂子山上,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是国家首批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学校现有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3个湖北省重点学科、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学校拥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7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5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恢复研究生教育20多年以来,学校共培养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10000余人,现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0余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近800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教育管理工作者、科研人员、骨干教师。
二、招生对象
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大专学历或本科学历的教育管理工作者、教师和研究人员。
三、学习年限
课程学习年限为在职兼读第一阶段为2年;第二阶段为1年。
四、报考条件
1、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工作年限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
2、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五、学习方式、结业和学位申请
课程班学习分为两段:
第一段学习本专业方向的研究生课程共约12-14门,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后,学生可选择结业或继续进入第二段学习。结业的学员由华中师范大学颁发“研究生学位课程班结业证书”。
选择进入第二段学习的学员视所申请的学位不同有不同的要求:
⑴选择同等学历申请学位者,须通过由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专业课综合考试,并在一位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学员完成学位论文并提出申请,由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安排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由华中师范大学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方向)。
⑵选择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者,须通过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考试(具体办法见本校研究生处《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取得资格的学员在一位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通过答辩,学校授予硕士学位。
⑶选择攻读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者,须通过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办法见本校研究生处《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取得资格的学员在一位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通过答辩,学校授予教育硕士学位。我们将在明年3月组织考前培训,历届考试通过率达到98%。学员也可参加我们组织的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发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广课程以集中学习为主,实行在职兼读,利用四个假期完成。采用面授、自学、研讨、考前辅导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注重案例教学。
六.专业设置 1.心理咨询与治疗 2.心理健康教育 3.人力资源
七、学费:课程学费16000元;书费1500元,报名费:200元;不含论文答辩费用;培训费用另行收取。培训事宜请来电咨询。
八、开学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8月 地点:北京科技大学会议交流中心






